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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晟)昨天上午,記者從市二中院獲悉,原北京動物園副園長、北京市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肖紹祥因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至法院。據瞭解,肖紹辦公室出租祥利用職權非法斂財1400餘萬元,並收取他人好處費,同時,其名下有800萬無法說清合法來源的收入。
  根據檢方的指控,肖紹祥於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間,利用自己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主管動物園基建、110千伏輸變電站拆遷、草庫拆遷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北京動物園獸舍改造、陶然亭公園玉虹橋改建SD記憶卡及休息游廊工程項目中牟利。
  肖紹祥在這段時間內採取先向中台東民宿標、施工單位全額或多支付工程款,要求上述單位開具發票入賬,然後以要求上述單位返還部分或多支付的工程款、指使下屬以動物園職工宿舍廁所和小院的名義向拆遷公司索要補償、出具虛假委托書、虛開發票。此外,他還將返還的工程款、拆遷公司申領的補償款等款項存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北京田龍飛宇雕刻藝術品經營部賬戶,並將其中部分或全部侵吞,共計非法占有公共財物1400餘萬元。
  2007年至2008年間,肖紹祥利用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並主管該園基建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北京某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攬北京動物園基建工程方面外接式硬碟提供幫助和便利,並於2008年1月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尤某給予的10萬元好處費。
  案發前,肖紹祥的個人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商務中心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經過執法人員的初步調查,其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收入共計800餘萬元。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肖紹祥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數額特別巨大,應以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原標題:動物園原副園長斂財千餘萬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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