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沙5月14日電 (記者 鄒偉、羅沙)越來越清楚的跡象顯示,對於葛蘭素史克這家跨國醫葯巨頭而言,從去年7月起便深陷其中的“賄賂門”,正在演變為一場看來無法避免的司法訴訟。
  5月14日,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發佈消息,歷經10個多月的偵辦,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等案已偵查終結,於日前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件內外,仍有疑團待解--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能夠將真實成本僅10餘元(人民幣,下同)的藥品,在中國賣出10倍以上的高價,實現數以億計的銷售收入;但銷售收入逐年飆升的同時,卻是微利甚至虧損。更令人疑惑的是,“賣的越多、虧的越多”,這似乎絲毫不影響其在中國極力擴張銷售的步伐……
  曾經深藏水下、鮮為人知的秘密,或許到了該浮出水面的時刻。
  “虧本”不影響賣藥 巨額利潤實則已留境外
  新康泰克、芬必得、賀普丁……提起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旗下的“明星”藥品,中國老百姓十分熟悉;它們在中國高昂的定價,也令人印象深刻。記者從有關方面獲得的一份2012年5月葛蘭素史克(簡稱GSK)《專利藥品(含專利過期藥品)境外市場價格填報表》中,清晰地反映了這一點。
  以知名藥品賀普丁為例,在中國的出廠價是142元,而在韓國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國不到30元,在德國、日本等國家,其出廠價也遠遠低於中國。也就是說,購買一盒賀普丁,中國的患者要比其他國家付出高得多的代價。
  這並非個例。GSK的另一種藥品賀維力也呈現同樣的情況:相較於日本的103.5元和中國香港的59.92元,它在中國的出廠價高達182元。
  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的藥品價格為何如此之高?價格又是如何確定的?
  多名涉案的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高管供述,新藥進口到中國前,公司便會啟動如下的“倒推計算”價格過程:
  第一步:開展國內市場價格調研。一是參考其他跨國藥企相同或者相近的藥品確定價格;二是如果屬於原研藥,“想賣多高的價格就定多高的價格”。
  第二步:將價格報給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財務部。
  第三步: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將定價需求報給GSK總部的TP中心(全球價格轉移中心),計算出成本價和在中國進口的口岸價。
  第四步:TP中心認可後,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按照總部計算的口岸價進口藥品,這時口岸價已遠高於成本價。
  第五步:藥品進口後,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按照已經轉移定價的口岸價,向國家發改委申請單獨定價,發改委依據申報資料,以口岸價為基數批准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在國內銷售的藥品價格。
  “這一過程也叫轉移定價。”犯罪嫌疑人之一、原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副總裁兼疫苗部總經理陳洪波說,這是跨國公司實現利潤最大化的一種主要方法。在原產國分公司把要賺的利潤確定好,把確定後的(原產國)零售價作為銷往另一個國家分公司的成本價。在這個基礎上,再實行一套價格策略,確保在另一個國家能夠盈利。
  “對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而言,除了進口成品藥,還有一種方式是進口原料再加工。”陳洪波供述,西力欣的原料由GSK在塞浦路斯的分公司做,瓶裝是在意大利分公司,從塞浦路斯到意大利進行一次價格轉移;從意大利分公司到中國貼標簽,再進行一次價格轉移。多次價格轉移之後,每個分公司都賺錢,總利潤相當可觀。
  另一犯罪嫌疑人、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副總裁兼企業運營總經理梁宏在供述中稱,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的這種做法不僅大幅提高進口藥品價格、獲取巨額利潤,而且將應當在中國境內產生的大部分利潤留在境外,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因此,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財務報表上的數據也就不難理解。2009年至2012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約為39.78億元、48.62億元、55.29億元、69.75億元;而同期的營業利潤約為1.10億元、-0.47億元、0.60億元、-1.88億元。
  “值得註意的還有主營業務成本,與主營業務收入一樣,也呈逐年猛增之勢。”偵辦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案件的專案組民警介紹,2009年至2012年,公司主營業務成本(進貨成本)分別約為30.39億元、37.13億元、43.16億元和50.30億元,這其中就包含通過轉移定價預留在境外的利潤。
  以賀普丁為例,經核查,2012年,賀普丁真實成本為15.7元,轉移定價後到中國工廠的口岸價是73元,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出廠價(不含稅)為142元,經物價部門核准的最高零售價為207元。
  據介紹,除了通過“轉移定價”把利潤留在國外之外,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還在國內進行了另一次“價格轉移”,其報關進口虛高價格的藥品後,通過設在中國的工廠加工包裝出售。在這部分“價格轉移”中,不僅實現了其中國工廠的利潤,也通過GSKCI藥品出廠價與其中國工廠出廠價中間的差價,預提了在中國的賄賂銷售費用和目標利潤。由此可見,把高價藥品賣出去是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的最大目標,錶面上看是微利或虧損,實際上賣得越多賺得越多。
  一切為了銷量 “銷售為王”催生賄金黑幕
  人們不禁要問,這些貴得離譜的藥品怎麼能打開中國的市場,甚至坐上行業老大的位置?
  李某是此次被移送審查起訴的46名犯罪嫌疑人之一。身為湖南某市級醫院肝病中心副主任醫師的他,涉嫌非法收受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醫葯代表譚某送達的現金數萬元以及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提供的免費旅游。
  據李某供述,從2012年3月起,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為了刺激賀普丁的銷量,每開出一盒給他20元,每增加一名病例入組(給一名新病人開賀普丁)給他100元。他每月可以開出150到200盒,增加5到8名病例。而譚某在每次按月送錢的同時,還會遞上一張“講課單”讓他簽字,言明這是“講課費”。
  “我一年分12次支付講課費。實際上,李某總共只講了兩三次課,其他大部分都是虛構的。”譚某供述,“講課單是我按照公司發的模板打印出來的。這些錢要以講課費的名義在公司報銷。”
  譚某說,這是公司的規定,通過餐飲發票來報銷給醫生回扣的費用。“發票大部分是我在外面購買的,也就是沒有實際消費的發票。”
  “有的醫生迴避赤裸裸的金錢交易,但希望提高自己的業內名聲。這時,學術會議的作用就體現出來了。”另一名涉案的醫葯代表王某說,邀請醫生參加會議的費用由公司支付,禮品由公司提供,會後的旅游也由公司埋單。她的上級主管曾經明示:“認錢就給錢,認學術就給學術機會。”
  在犯罪嫌疑人之一、副總裁兼人力資源部總監張國維看來,上述行為是公司近年政策導向的必然現象。他供述稱,以原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總經理馬克銳2009年來華掌舵為分水嶺,公司的經營理念和模式發生了重大轉變。
  “新的全球CEO上任後,總部對銷售增長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所以馬克銳來中國後,也貫徹這樣的政策,提出一個叫‘銷售為王(selling lead)’的口號,從利潤為主變成銷量為主,銷售指標每年不斷增加,以彌補美國、歐洲市場的大幅下降。”
  犯罪嫌疑人之一、原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疫苗部總監張繼國也證實了這一說法。他說,不僅銷售部門要一切以銷售為主導,所有的部門也都要為銷售提供支持。按照馬克銳的要求,獨立的市場部被分解到各銷售部門,以學術推廣為主的市場活動轉變為與銷售掛鉤;陸續組建市場準入部、處方藥醫學部、多元化部和大客戶團隊輔助銷售。
  同為犯罪嫌疑人的人力資源部招聘總監郭建華感受更為明顯:2008年基本維持在900至1000人的銷售隊伍,2009年突然開始加速“擴軍”,每年招入數百到上千人不等,至今為止,銷售人員總數已達5500人。
  梁宏交代,在財務預算方面,醫葯代表每月有3000至5000元可以用在醫生身上。“當然這是不夠的,還可以申請更多費用,總的不超過藥價一定比例。例如,肝炎業務部的比例是5%到8%。”
  為了挖掘銷售潛力,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還設定了上不封頂的超額銷售獎金,以及“精英俱樂部”政策,俱樂部成員每年漲兩次工資,可以得到更多獎金和出國旅游;反之,如果完不成銷售指標,則面臨著被解雇或無法升遷的命運。
  “這對一線銷售人員的影響力和誘惑力非常大,導向作用是非常強的。”梁宏估算,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為打開銷路投入的行賄費用占到藥價的30%,每年的總金額高達數億元人民幣。這也換來豐厚回報,2009年到2012年,其銷售收入從39億元增長到近70億元。
  馬克銳在中國的“銷售奇跡”得到了葛蘭素史克總部的高度認可:2010年2月,馬克銳升任GSK中國/香港區副總裁兼中國處方藥部總經理;2012年10月,升任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董事會董事;2012年11月,接任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
  “高度認可”還體現在一些細節中。張繼國說,2009年GSK開全球總經理大會時,馬克銳還坐在最後一排;後來就坐在第一排,全球CEO點名讓馬克銳發言,介紹他在中國的經驗。
  一段記錄馬克銳在澳門年會講話的視頻,或許能折射出“中國經驗”--“報銷更快、工資更高、(年會地點)走得更遠。”
  用行賄掩蓋行賄 編織“合法”“合規”外衣
  除了傲人的銷售業績,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在業內還以強調合規著稱。然而,犯罪嫌疑人之一、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法務總監趙虹燕坦承:“公司從上到下,把‘合規’當成一層老虎皮披在身上,而不是真正建立機制、採取措施,所謂‘合規’僅僅停留在口頭上。”
  一些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的員工證實,公司一方面制定有各種規章,經常組織員工學習;另一方面則是教他們如何使不合規的行為看起來“合規”。
  “醫生講課用的課件,市場部、醫學部已經準備好了,一般有5至6套,我們在報銷單上寫某醫生用了某課件,可以做到一個月不重樣,看起來不會太假。”前述的涉案醫葯代表王某說。
  王某供述,用發票報銷“講課費”時,雖然公司有過培訓,還是擔心做得不夠真。“財務部、審計部有時候會打電話來,指出哪裡不合規,教我們怎麼改,改好了再寄回去。”
  “包括馬克銳本人,許多高管、中層都知道醫葯代表向醫生行賄的做法。但自身還是會受到限制,不超過(藥價的)10%,而且通過很多手段才能把錢套出來。”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多元化產品部負責人蘭省科供述,為了擴大賄賂銷售規模,公司推出了“第三方管理模式”。
  “實際上就是包銷。比如銷售復達欣時,我們支付推廣服務費給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再把費用給醫生,還是變相的行賄。”蘭省科說,“這種合作不僅可以規避風險,還能大大增加給醫生錢的幅度。”
  與銷售復達欣類似,2008年至2010年,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為了實現“疫苗銷售翻兩番”,策划出一個“冷鏈”項目。項目方案看起來相當“合規”--與國內某醫學會合作,公司向全國各區縣的客戶“捐贈”物資,包括電冰箱、冷藏箱、電視機以及小轎車等非醫療設備。
  “名義上是打著通過醫學會向各地疾控中心和接種點提供疫苗冷藏設備的旗號,但最終給了誰,其實是看採購了多少疫苗,銷量多就給的多。”陳洪波交代,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總計投入了1500萬元預算,大部分用來購買非醫療設備,其餘5%至10%打入了這家醫學會的賬戶。
  經查明,“冷鏈”項目幫助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在中國的疫苗銷售額從2007年的3.8億元,猛增到2010年的12.6億元,市場占有率高居第一。
  此外,2010年以來,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為搶占市場份額,先後實施“長城計劃”和“龍騰計劃”,明確要求不得採用國產同類藥品。實施“長城計劃”後,不少醫院沒有採購賀普丁國內同類藥品。
  然而,儘管在合規上做足文章,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內部難免露出馬腳。自2009年開始,公司各部門和各級醫葯代表為套取賄賂資金而大量虛開發票和虛構講課、會議支出的情況不斷暴露。
  “合規部的同事把支付講課費的排名列出來,讓管理層去討論,比如排名第一的醫生,一個月為GSK講課20多次,幾乎每天都講課,一看就是作假。”張繼國供述。
  “每當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大家都不發言,馬克銳也不發言,他總是說我們可以討論下一題目了。”
  與此同時,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審計部門也發現賬務中存在大量假髮票。按照公司制度,審計部門要交給合規部處理,然後上交由高管組成的“風險控制委員會”討論處理方案。
  “風險控制委員會其實很清楚,但馬克銳認為,如果要調查是否行賄就必須找醫生對賬,這樣勢必影響銷售。”張國維供述,馬克銳因此規定,除非有證據證明員工行賄,或者員工承認行賄行為,否則就不能作為行賄開展調查。
  2009年到2013年,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有數百員工因為假髮票等問題被處理,但全部認定為員工個人違反公司財務制度,進行警告或者直接開除了事。許多被開除的員工大呼“冤枉”,甚至有人將公司告上了法庭。
  “2011年,時任合規部負責人查得太嚴,開除了很多人。相關部門向馬克銳反映,馬克銳當年就解雇了這個人,認為他影響了銷售。”蘭省科說。
  雖然從上到下極力掩飾,但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嫌商業賄賂的行為還是引起了北京、上海等地工商部門的註意。面對危機,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應對。
  “策略主要有四條,其中兩條是馬克銳提出的,一是要公關,大事化小;二是以商業賄賂避免處罰。”趙虹燕供述。其他高管提出了另外兩條:隱秘銷毀涉及商業賄賂的證據;以拖的方式少提交或者不提交證據。
  趙虹燕交代,為了銷毀證據,公司開展了“清潔桌面”行動,指導銷毀電腦里和桌面的文件。公司還成立了以梁宏等人為首的三人小組,負責危機公關。
  “公關”的結果讓管理層“感到滿意”。2012年2月至11月,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連續兩次立案調查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嫌商業賄賂問題,梁宏等人通過中間人找到了辦案人員,以財物打通關係,換來對涉嫌商業賄賂不調查、不處理,改成不正當競爭,罰款30萬元。
  巨額賄金轉嫁 中國患者和財政同受其害
  “縱觀如今醫葯市場混亂,患者看病難、用藥貴等現象,醫葯領域的商業賄賂是根源之一,辦理葛蘭素史克案件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趙虹燕在接受採訪時如是慨嘆。
  身陷囹圄多日,一些涉案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高管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懺悔。他們坦承,公司的商業賄賂行為無論是對中國的廣大患者、政府還是國內藥企,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一是給中國患者、中國財政帶來沉重的負擔。趙虹燕供述,公司的這些商業賄賂是需要成本的,藥品價格虛高,天價費用最終轉嫁給中國患者及財政,他們所承受的經濟負擔成為GSK的巨額利潤。
  二是給中國患者的身體健康帶來隱患。“醫生是專業人員,醫學知識應該告訴他,用什麼樣的藥治什麼樣的病。但外資藥企的藥品幾乎都是高價藥。醫生為了拿回扣,傾向於開高價的進口藥;在醫保目錄以內的藥,醫生也傾向於超量使用。這不是一件好事。”張國維供述。
  三是嚴重腐蝕了行業道德和職業操守。梁宏說,作為知名的跨國企業,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本應誠實經營,以患者利益為先,但卻大肆賄賂,敗壞了社會風氣。
  四是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張國維說,外資藥企利用在政策、資金方面的優勢,在中國維持其高價策略,價格越高回扣也越高,賺取的利潤又有一部分用來鞏固自己的強勢地位,對於藥價相對較低的國有或民營藥企是一種很大的壓制,最終傷害的還是中國患者和中國財政。
  五是阻礙了中國醫療事業改革發展。“我們公司有大客戶團隊,還有市場準入部,也就是政府關係部。為了藥品進入名單、定多少價,公司對一些部門做了大量工作,拉關係、搞賄賂,確保了藥品高價在中國銷售。”張國維說,這是另一種“看不見的傷害”--對中國醫療改革的阻礙。
  此前,GSK曾對中國公開致歉。有關人士指出,一聲道歉遠遠不夠,如果沒有讓違法經營者付出沉重代價,實現違法所罰大過違法所得,等於是對腐敗的變相激勵。在這方面,應該借鑒美、英等國的做法,以堅決的態度和嚴厲的處罰來維護法律權威。
  誠信為本,守法為先。有關人士建議,對於中國政府而言,也需反思如何祛除當前醫葯流通體制的沉痾,引導藥企更加註重研發環節,用創新來提高核心競爭力,讓中國患者以合理的費用得到有效治療。同時,中國的對外開放、國際合作應進一步加強,中國老百姓和其他國家的人民一樣,都應該享受到跨國公司提供的一流產品與服務。中國警方嚴厲打擊犯罪,就是要告知世界,中國市場不是冒險家的樂園,誠信守法經營才能共迎光明燦爛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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